胎儿被弄残索精神赔偿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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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准妈妈到闸北区的一家医院生孩子,不料生下的胎儿却出现了严重的创伤。在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后,孩子他爸要求医院除正常的医疗事故赔偿之外,再多赔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但他没能完全如愿。
准妈妈来自安徽,今年1月4日高高兴兴地入院待产。三天后,她被送入产房,可在接下来的分娩过程中,却出现了胎儿前肩娩出困难的情况。这时候,等在一旁的助产医生出手了,不过这次医生的手脚重了点、手势差了点,结果胎儿刚出世就被发现左侧上肢出现创伤。
产后半年,华山医院给胎儿的诊断证实,婴儿的伤情属于分娩性臂丛神经损伤。对此,闸北区的这家医院也承认了医疗事故的存在,但孩子他爸觉得,医院除了应当承担必要的医疗事故赔偿之外,还应当给付高额的精神赔偿。结果医院不同意,双方闹上了法院。
开庭期间,医院和孩子家长唯一能达成一致的,就是按照三级丙等医疗事故的标准,赔偿12.7万余元的费用。但是孩子的父亲坚持要精神赔偿10万元,远超医院的预期,结果调解不成,只能等着法院判决。近日,闸北法院的判决结果有了,法官给这次医疗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酌定数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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