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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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法律咨询:你好,我的女儿,于10月13日,发现感冒症状将她带到农村卫生室治疗,医生按感冒给治疗了,13日,14日,两日。15日,早上又在卫生室打了一针,15日上午8点左右我又将我女儿带到怀远2院治疗,到其2院诊断结果是手足口病,病情比较重,医生让我把她转如蚌医抢救,我随急就赶往蚌医到了蚌医,医生就开始抢救,可是,我的女儿在15日,中午1点抢救无效死亡。我想问问农村卫生室算不算误诊,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律师免费回答: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建议申请鉴定。
相关知识: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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