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做几次?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周宏泉”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做几次? 单就同一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只可进行一次伤残鉴定;在法院诉讼阶段,对方或其保险公司提出重新鉴定、且法院准许的,可以进行第二次伤残鉴定(重新鉴定......本文有81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做几次?
单就同一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只可进行一次伤残鉴定;在法院诉讼阶段,对方或其保险公司提出重新鉴定、且法院准许的,可以进行第二次伤残鉴定(重新鉴定)。
鉴定应当在15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伤残鉴定结果从接受到出具鉴定报告,一般不超过15天,这个是有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如治疗未终结,节假日等。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单位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人身
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为了保证交通事故能够尽快解决,重内新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重新鉴定的,可以容有原来的鉴定机构进行,也可以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可知,如果车祸伤残鉴定费与医药费合并未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则应该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不足部分,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关于责任的具体划分进行具体处理。
如果对方机动车驾驶人系全责,则剩余应付费用均由对方承担;如果双方均有一定过错,则剩余应付费用应由各方按比例责任划分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伤残鉴定,受害人最好是和责任方共同申请合法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而且鉴定结论是属于证据之一,如果受害人单方申请,而责任方不认可鉴定结论,是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的,如果重新鉴定与鉴定不符或不存在伤残情况,法院是可能不支持赔偿鉴定费用的;一般同一事故就同一伤残事项,受害人超出一次后反复申请伤残鉴定的费用不予支持。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的法医中心作出,事故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7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确实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个重要程序,准确地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鉴定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因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都很重要。
1、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一般其他部位伤害要三个月后才能进行。
2、选择鉴定机构应当到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3、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申请鉴定最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进行,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做几次?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3606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