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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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双方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委托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损害得到赔偿要配合交通事故律师走完以下程序。
首先原告在交通事故律师的陪同下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第二、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第三、是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第四、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最后就是交通事故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具体审理流程:
一、一审
1、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
3、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4、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审申请
5、未达成调解协议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7、 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8、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 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
改判
发回重审
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对判决不服可申请再审。但申诉不影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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