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不可诉)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杨勇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杨勇”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法工办复字[2005]1号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本文有26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法工办复字[2005]1号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

你委2004年12月17日来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五日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不可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3574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