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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强险费与酒驾及交通事故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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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日,重庆市车辆交强险将正式实现“双挂钩”———不仅与交通事故挂钩,还与酒后驾驶挂钩。

  今后,酒后开车除了要受到法律制裁,还将付出更多经济代价。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举例,以6座以下私家车为例,目前交强险标准费率为950元,如果一年内达最高累计标准60%,意味着车主来年将多掏570元保险费。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和重庆保监局共同制定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出炉。从2月1日开始,我市车辆酒后驾驶将导致交强险费率上浮。上浮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最高标准执行

  交强险费率与酒驾挂钩,源于公安部和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通知》。《通知》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在全国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市建立了该制度。2008年4月,上海在全国率先实施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后成效显著,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0%,伤亡人数下降26%,直接财产损失下降24%。

  我市保监局和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共同制定的相关制度,就费率浮动原则、标准、费率系数关系等进行了规范。按照规定,在我市,酒后驾驶导致的交强险费率上浮标准,依据《通知》的最高标准执行:即每发生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被驾驶机动车下一保险年度交强险费率15%;每发生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被驾驶机动车下一保险年度交强险费率30%,累计上浮不超过60%。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人士透露,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后将陆续纳入挂钩项目,形成保险费率与交通安全记录完全挂钩的费率浮动制度。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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