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出院注意事项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杨立金”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因各类事故遭受伤害出院时应注意收集以下证据: 1、出院记录,出院记录应载明出院时的基本情况,被诊断的受伤部位;如果是刚入院时未发现而后来诊疗过程中发现的受伤处,应让医生写明......本文有27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因各类事故遭受伤害出院时应注意收集以下证据:
1、出院记录,出院记录应载明出院时的基本情况,被诊断的受伤部位;如果是刚入院时未发现而后来诊疗过程中发现的受伤处,应让医生写明其与事故的关系;出院医嘱内容要记载出院时医生建议休息的时间,是否需要卧床休息和加强营养。
2、保存好各类票据。护理费需要发票,不能为收据或者护理人员的收条,但是如果肇事方签字确认的可以,如果没有发票的,只能按照一般的标准计算,现在一般为每天50元或者参照居民服务业的平均工资计算;医疗费收据,各方付钱多少要写明,如果肇事方拿着全部收据而受害人付了部分钱的话,应在票据上载明受害人付钱多少,或者由肇事方出具说明,打印出用药清单;外购药,应保留医生的处方,并索要清单。
3、索要诊断证明书,包括病情诊断证明书、建议休息的诊断证明书等,均需加盖医院印章。
4、保存好各类病历、报告单、CT片等。
【延伸阅读】
第三者责任险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受害人出院注意事项”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3458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