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轻微事故可就近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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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对外宣称,即日起,在深圳境内的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也可到就近的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定损。据悉,此举主要为确保大运会期间高速公路交通的顺畅,根据市交警局和深圳保监局的要求,深圳保险业积极配合开展高速公路上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理赔工作。目前,深圳全市范围内共有47个快处快赔点可为车主提供服务。值得注意的是,高速公路快处快赔只适用在深圳本地投保车辆之间的轻微刮蹭,且目前只适用10条高速公路深圳段。
延伸阅读: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计算方法http:///info/jiaotong/jtpcbz/2011021892231.html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http:///info/jiaotong/jtzrrd/2009021133934.html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http:///info/jiaotong/jtsgcl/2006090728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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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自2006年10月实施快速理赔机制以来,对符合条件的轻微互碰交通事故,许多车主都表示该机制简化了程序,节省了理赔时间,同时也减少了路面事故等候车辆的发生率。保险同业公会负责快速理赔工作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双方自愿选择到就近的快速理赔服务点理赔,最快10分就能顺利完成查勘、定损及理赔的一条龙服务。而之前发生一宗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报案后,等待交警现场认定和保险公司查勘员现场查勘,至少得耗上一两个小时左右。
统计表明,2011年以来,截至4月底,全市快速理赔服务点共接待受理的快速理赔案件9337宗,同比增长16.73%,相当于每天减少路面等候车辆156辆,有效缓解了道路交通阻塞。
此前,由于高速公路实行全封闭管理,在2006年实行快速理赔服务机制时,市交警局和保险业暂未将这一机制纳入高速公路范围。经过市交警局与保险业专业人士的全方面论证分析和快速理赔服务机制4年多运行实践,深圳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纳入快速理赔机制的条件已成熟。
路票可作为索赔依据
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有关负责人认为,发生在深圳辖区内高速公路上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同样适用于快处快赔快撤的新规。一是“快处快赔”。符合“无人受伤、深圳投保、事实无争议”等条件的事故,经双方报警、拍照及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即可撤离现场,并按照交警或保险公司的指引,直接到全市47个快速理赔点中就近的一个服务点进行快速保险理赔。二是交警执法处理。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如对发生事故的事实存有争议、事故车损坏无法短时间内移开的,应迅速报警等候交警前来处理。交警到现场后经调查并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当事人可再进行保险理赔。
记者了解到,深圳快处快赔点原特区内有16个,原特区外的宝安、龙岗共有31个。目前深圳境内的高速公路共有:广深高速、惠盐高速、深汕高速、梅观高速、机荷高速、盐坝高速、盐排高速、南光高速、水官高速、龙大高速10条。
同时,为配合高速公路的快处快赔,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向各车险公司印发了《关于深圳市高速公路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适用快速理赔机制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参照《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的若干规定》及《保险车辆快速理赔接报案操作指引》等规定,对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符合“快撤”理赔案件条件的双方车辆和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主动指引客户快速撤离现场,共同到就近的一家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协商处理。
与发生在其他道路上的轻微事故不同的是,事故当事人应保留好高速公路的路费票据,并做为索赔的依据。在快速理赔案件处理过程中,如事故当事人对案件责任存在异议的,可根据需要请案件事发地交通民警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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