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罗向阳”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公布的有关数据,2007年我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标准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53.28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9807.71元/年; 三、农民......本文有34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公布的有关数据,2007年我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标准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53.28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9807.71元/年; 三、农民人均可纯收入为4833.35元/年;
四、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598.39元/年; 五、丧葬费9659元
2007年2月7日
附:
2006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结果公告
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06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9318元,比2005年增加2172元;日平均工资为77.0元,比2005年增加8.7元。
福建省统计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10872元/年
采矿业 18087元/年
制造业 15936元/年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9909元/年
建筑业 18976元/年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25987元/年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0817元/年
批发和零售业 18694元/年
住宿和餐饮业 14255元/年
金融业 42359元/年
房地产业 21588元/年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205元/年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7701元/年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8355元/年
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 17572元/年
教育 21933元/年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4076元/年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4523元/年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4645元/年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福建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34104.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