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6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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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 目
标准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617.48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837.76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6884.61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472.29
3
职工月平均工资
2472.29
4
国
有
各
行
业
的
平
均
收
入
农、林、牧、渔业
6950
采矿业
10708
制造业
14082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15607
建筑业
1181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233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5510
批发和零售业
13316
住宿和餐饮业
10063
金融业
21456
房地产业
1451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070
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685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916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6592
教育
1453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819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050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4450
5
住宿费
一般地区
40元/人·天
县级及县级以下地区
30元/人·天
伙食补助费
省内
12元/人·天
外省
15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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