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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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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2010年最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9年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1574.72元


  2009年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6857.51元


  2009年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6906.93元


  2009年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019.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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