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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交强险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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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王效敬”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日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交通厅、省信用办、江苏保监局等部门,昨日共同发布《江苏省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费率浮动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列出了15种挂钩的违法行为......本文有52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日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交通厅、省信用办、江苏保监局等部门,昨日共同发布《江苏省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费率浮动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列出了15种挂钩的违法行为,其中“醉驾”等7种行为的保费费率拟上浮60%。有关人士在发布会上表示,交通违法行为与“交强险”保费费率挂钩后,比以往增收的交强险保险费,除了用在事故理赔外,还将划出一部分,进入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据介绍,新规遵循从车原则,也就是以机动车辆上一保险周期内已处罚完毕的违法行为记录信息为依据,按浮动系数为基准,计算执行下一年的交强险保费。具体公式为:交强险保费=基准费率××。基准费率是指国家公布的各种不同使用性质的机动车辆交强险费率;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则是之前就有的——即2007年7月1日开始全国统一实行的交通事故浮动系数,公式里等于就是新增加了一个“∑交通违法费率浮动系数”。

  目前公布的新规只是初步方案,具体施行时间还没有定下来,争取在2010年上半年实施。

  【网友评论】

  必须在交通设施完善和规定落实才能公平的执行, 在马路上低矮的小车是弱者, 任由那些有专用公交车道的公交车和大货车肆意乱穿插,跟着它们到路口出去了当然什么灯都看不到啦, 管交通摄像头的人才不管那么多! 照罚不误!!! 车主们还要当冤大头: 交罚款,扣分,现在还说要多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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