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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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8日15时16分0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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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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