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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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20时54分0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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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解除权】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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