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五条 【出卖人回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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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17时28分0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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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五条 【出卖人回收义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标的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出卖人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标的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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