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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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17时10分0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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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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