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邬海涌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10时26分01秒
•
阅读人数: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邬海涌”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本文有8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解读新《合伙企业法》重点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3163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