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 【国家、 集体和私人依法出资设立公司或其他企业】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田祥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09时02分01秒
•
阅读人数: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田祥”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第二百六十八条 【国家、 集体和私人依法出资设立公司或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本文有9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第二百六十八条 【国家、 集体和私人依法出资设立公司或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 【国家、 集体和私人依法出资设立公司或其他企业】”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31594.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