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 【国有财产的范围、国家所有的性质和国家所有权的行使】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郎永卿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7日08时00分01秒
•
阅读人数: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郎永卿”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第二百四十六条 【国有财产的范围、国家所有的性质和国家所有权的行使】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本文有6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第二百四十六条 【国有财产的范围、国家所有的性质和国家所有权的行使】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 【国有财产的范围、国家所有的性质和国家所有权的行使】”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31563.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