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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关于反担保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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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保证合同】郑州市关于反担保的合同

反担保人(以下称甲方):(4)__________

(1)__________(5)__________

(2)__________(6)__________

(3)____

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人(以下称甲方):(4)__________

(1)__________(5)__________

(2)__________(6)__________

(3)__________(7)__________

担保债权人(以下称乙方):广东海宝投资有限公司

债务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为了确保丙方与乙方签定的编号为() () () 号的 《承兑担保协议书》(以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甲方愿意为丙方依主合同一乙方所形成的担保债务提供反担保.为明确叁方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陈述的保证:

1、 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的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定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2、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 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个人资产及夫妻共有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反担保人的配偶也同意以夫妻共有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 反担保人保证对所提供的清单的财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反担保人抵押、质押、转让上述的情况发生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担保债权人;

5、 如果反担保人的上述陈述和保证不真实或财力状况明显减少,出现其他不履行的不诚信情形,则保证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提供进一步的担保或采取财产保全的诉讼措施。

第二条 反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甲方反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大写金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担保范围

甲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乙方所履行的保证义务而代偿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和应收取的担保费和罚金。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的书面催款通知后20天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四条 担保方式

本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人多时,担保方式为连带共同保证)。

第五条 担保期间

本合同担保期间为:乙方依主合同为丙方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本息未全部清偿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担保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经债权人同意,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的担保责任,并签定新的反担保合同后,反担保人方可采取上述行动。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和乙方如需变更主合同的有关条款,应征得甲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法将担保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毋须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反担保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财务报表、营业执照等有关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反担保义务的,同意乙方直接或委托他人从甲方的各类帐户上扣除收款项,亦同意乙方拍卖甲方的其他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并以拍卖所得优先偿还责任。

第十条 甲方代丙方清偿债务本息、费用后,有权向丙方追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依附的合同无论是否有效,甲方均不能免除其反担保责任,甲方仍对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按主合同担保借款协议书第五款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电脑报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因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祢补乙方所受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不足部分经济损失.

4、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没有落实新的担保人,乙方有权将该事实通知银行,丙方和甲方均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四条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不再向其他人提供超过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2、 甲方在提供反担保时,不得提供已设置担保的财产作为反担保。

第十五条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各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八条 提示

乙方以提请丙方、甲方对本合同各条喀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的要求作了响应的各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担保债权人(公章): 债务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公章): 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他授权代表人) (或其他授权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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