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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银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应走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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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银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应走哪些手续

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法律咨询:去银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应走哪些手续

律师解答:首先必须是出让土地并且已经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经过银行指定评估单位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值50-60%进行贷款申请。银行经过贷审会批准后,填写抵押贷款合同,经过土地局抵押款抵押登记,银行进行放款。程序完成。

有些城市或者银行会要求进行贷款公证。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十七条 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 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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