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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精神病不属于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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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患精神病不属于工伤吗?

并不能算工伤,因为精神病不属于职业病,也就不属于工伤范畴。工伤是指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精神病不是法定职业病,所谓工作压力大致精神病也并非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所致,不是工伤。

符合工伤认定其他要素的,认定为工伤,在工作中受到精神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精神病是因为外力重击由脑部受损或病变引起,符合工伤认定其他要素的,认定为工伤。在工作中受到精神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要求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赔偿。就要区分情况,看究竟是精神病患者受工伤,还是在工作过程中得了精神病,从而申请工伤认定。

二、劳动者认定工伤后辞职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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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不论是否工伤,一般职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因为工伤辞职,虽然其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可以不支付,但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因此而剥夺。离职后依然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

如果在有关工伤待遇方面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精神病一般不属于工伤,单位给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确认工伤等级后,需要按照相应的等级进行赔偿,认定为一级伤残的员工,可以获得的赔偿费更多,主要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就业金,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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