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施工合同纠纷要求返还质保金的条件有哪些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李宏伟”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北京高院施工合同纠纷要求返还质保金的条件有哪些? (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二)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本文有54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北京高院施工合同纠纷要求返还质保金的条件有哪些?
(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二)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
(三)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满二年。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发起人协议书(现有企业改制)
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二、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施工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司法实践中,造成施工合同纠纷的原因很多,一般情况下,施工合同当中应该有关于工程质保期及质保金返还的相关约定,因为质保金返还引发的纠纷应该先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处理,如果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双方也不能自行协商处理,要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北京高院施工合同纠纷要求返还质保金的条件有哪些”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219764.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