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关于抵押权的设立问题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丁印戌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丁印戌”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关于抵押权的设立问题 抵押,在银行或地产界称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资产(不论是否为不动产)作为债务担保的动作,多发生于购买房地产时银行借出的抵押贷款或在典当商折现非不动产的物......本文有57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关于抵押权的设立问题

抵押,在银行或地产界称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资产(不论是否为不动产)作为债务担保的动作,多发生于购买房地产时银行借出的抵押贷款或在典当商折现非不动产的物品。

法律咨询:请问抵押权的设立问题

律师解答:1.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必须以书面要式行为订立。所有的担保合同要求书面要式。

2.流质禁止条款

当事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注意:流质禁止条款也适用于质押合同。

3.登记

(1)登记作为生效要件,不登记不生效。a.不动产 b.航空器、船舶、机动车辆 c.企业的机器设备及其他动产。

(2)登记作为对抗要件。

除上述所列之财产外,其他标的物进行抵押的,是否登记当事人自愿。不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登记具有绝对效力,登记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约定不一致的,以登记为准。

相关法律知识:

为了保证债务人如期还债,往往以一些财产进行担保抵押。我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抵押权的设立问题”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2187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