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与工伤保险待遇能否一起赔偿?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胡志勇”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交通事故与工伤保险待遇能否一起赔偿? 交通事故与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够一起赔偿的,应当是按照交通事故的方法来确定损失的赔偿。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竞合的处理方式的话,首先是按照......本文有59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保险待遇能否一起赔偿?
交通事故与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够一起赔偿的,应当是按照交通事故的方法来确定损失的赔偿。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竞合的处理方式的话,首先是按照交通事故的方法来进行一个损失的赔偿,然后后续的问题的话,再次的按照一个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内容,由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邢玉琴与何昌龙离婚纠纷案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二、工伤保险赔偿是什么?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是符合工伤的认定,按照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已经明确的认定成为工伤,并且经过了劳动能力的鉴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就会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和工伤赔偿,这种情况首先是需要由交通事故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与工伤保险待遇能否一起赔偿?”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21575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