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在什么情况下工人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杜国威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杜国威”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员工是企业经营行为的具体运作者,员工的不当辞职,很可能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不良影响。因此,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便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辞职作出反应及应......本文有931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员工是企业经营行为的具体运作者,员工的不当辞职,很可能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不良影响。因此,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便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辞职作出反应及应对。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却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什么情况下抢劫罪判死刑?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在这三种情形中,除第一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都有过错,因此劳动者无须提前预告,便可解除劳动合同。

鉴于私营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状况不够好,劳动者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因此国家对私营企业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二)企业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

(三)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四)职工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只要用人单位符合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私营企业的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程序上的限制。

劳动法是基础,《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是特别法,在特别法与基本法的规定相冲突时,一般采取特别法优先的原则,以特别法的规定为准。如特别法没有规定,则基本法的规定可以适用于特别法规范的主体。因此在《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中没有明确的内容,只要劳动法规定了,就当然适用于在私营企业的员工。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工人自己提出的,一种是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在什么情况下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215533.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