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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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的定义是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有哪些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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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一)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是构成劳动关系双方均具有的权利,也就是说员工有权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在合理的情况下也可以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求,双方需要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各项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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