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吕胜国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吕胜国”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标准包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以及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的赔偿。在停工留薪期以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每个月进行支付。......本文有82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标准包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以及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的赔偿。在停工留薪期以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每个月进行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是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可以适当地进行延长,但是延长是时间不可以超过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著作权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作为劳动者的话,是难免会遇到相关的工伤的情形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及时的请求用人单位的损害赔偿,以避免出现自己的权益损害扩大化的情形,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予赔偿的,此时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21462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