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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员工入职合同签一年违约金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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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后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比如本人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是公司的技术人员,会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对本人进行了专项的技术培训,并且提供了培训费,这种情形下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服务期,违反相关规约定的,都应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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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除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综上所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正式劳动合同,已经在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法定条件,其中跟劳动合同的服务期限并无直接关系,作为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就算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够一年,公司肯定会跟当事人约定保密条款的,违反保密义务就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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