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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成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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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成立怎么办?

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成立可以通过诉讼或者是通过仲裁的方式要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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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继续履行合同

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3)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2、支付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可以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目前很多人对于去签订劳动合同这方面是非常的关注的,因为签订了劳动合同是代表着双方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劳动关系,但是并不是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意味着不存在着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来说的话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确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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