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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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职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缴付违约金,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之一。
解除劳动合同,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否则须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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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存在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存在违约金的情形如下: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租赁物的改善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贷款人的检查、监督权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辞职劳动者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才算是按法律走的流程,而且一般辞职只要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那么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违约金,所以,对于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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