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代收抵押登记费 律师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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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抵押登记费】由于代收抵押登记费 律师所遭质疑_
买房在银行做按揭时,被一间律师事务所收了135元抵押登记费,其称帮房管局代收。记者采访后查清,原来是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图省事,把3项收费合并成一项,导致购房者质疑。惠州市物价局经调查后,对百德律师事务所提出了批评,要求他们今后要对购房者讲明白收费项目,而且还要分项写清楚
市民张先生在城区购买一套房屋,12月10日,他去一家银行办理抵押按揭手续。银行方面办理完所有手续后,材料拿到了同样在该银行个贷中心办公的惠州百德律师事务工作台。一名工作人员要求张先生缴纳135元,收费名目是抵押登记费。工作人员称是代房管局收取,并开了一张收据。
记者看到张先生手中的收据条。收款单位盖章是惠州市百德律师事务所,同时还盖了一个蓝色的章,内容是代房管局收抵押登记费。张先生质疑该抵押登记费不合理。
物价局:行政收费不能委托代收(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昨日,就此投诉,惠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龚立新明确表示,首先,如果确实是房管局委托百德律师事务所代收抵押费,不合法,因为这是行政收费,不能委托他人。第二,收取135元的抵押登记费属于多收,也违法。
龚说,根据有关规定,对住房权属登记,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收取费用,标准是按件收取,每件80元,不能按面积、体积或价款收取。非住房权属登记每件550元。他表示,将会派人进行调查,如果属实,将会依法处理。
昨日,惠州市房管局办公室负责人也表示,他们从没有委托律师事务所向购房者收取抵押登记费。
律师所:是帮购房者代缴(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百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先生表示,房管局是没有委托他们收费,而是律师事务所与银行有业务合作,对购房者抵押贷款的申请,银行委托他们处理法律方面的问题。如果办理贷款,购房者需要缴纳相关费用“根据贷款合同条款,实际上,应该是购房者委托我们去办理抵押登记!”(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刘先生表示,具体到张先生缴纳的135元,包括了80元的抵押登记费,50元的查档费,5元的印花税。刘先生说,这些费用在律师帮购房者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缴纳给房管局。他们收取,是帮助购房者代缴,实际上是方便了购房者,为他们省去时间和精力。
对张先生的投诉,刘先生承认,是其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为了图方便,把3项收费合并成一项,最后引起购房者的误会。刘先生表示,他们今后会改正这个错误。
记者随后获悉,惠州市物价局经调查后,对百德律师事务所提出了批评,要求他们今后要对购房者讲明白收费项目,而且还要分项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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