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非全日制用工和小时工性质一样的吗?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郑惠芳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郑惠芳”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非全日制用工和小时工性质一样的吗? 非全日制用工和小时工性质一样。非全日制用工和小时工都以小时计酬为主,用人单位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本文有73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非全日制用工和小时工性质一样的吗?

非全日制用工和小时工性质一样。非全日制用工和小时工都以小时计酬为主,用人单位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诉讼标的和案由的区别是什么?

二、用工形式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有什么区别?

第一,工作时间不同。

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

第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

第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

按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不是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

第五,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但是,支付工资的周期比全日制用工短即每半月至少支付一次。

综合上面所说的,非全日制用工就是以小时计酬,一般与小时工的性质是基本上一样的,但在确定为非全日制的劳动者就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而用人单位也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每周的工作时间是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和小时工性质一样的吗?”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21150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