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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加班工资必须要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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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合同上加班工资必须要写吗?

合同上加班工资不是必须要写的;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加班费不是必备条款,事实上也无法约定,因为每月加班时间是不固定的,加班费多少自然无法约定。实践中,工资待遇约定后,加班费计算基数已经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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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乘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乘200%

4、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劳动节、端午节和中秋节1天、春节和国庆节各3天,共计11天,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说的双休日。因为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所以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综合上面所说的,加班工资是针对于当事人超过了工作规定的时间而付出劳动力需要支付的工资,对于这笔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一般在劳动合同中是可以注明也可以不用注明,因为每月的加班情形是完全不一样的,但可以把计算加班的方式注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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