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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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毕节市商品房预售抵押登记办事指南
办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申报材料1、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原件;
2、销售不动产发票、首付款收据复印件;商品房预售登记表原件
3、预售商品房抵押备案登记表;
4、抵押人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需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前预购的还需财产分割协议复印件,无婚姻登记记录原件;未婚的需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5、借款人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需离婚证复印件,无婚姻登记记录原件;未婚的需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收件(夫妻双方带齐所需的贷款资料到服务窗口签字)→办事员收件初审→符合条件后登记→具体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审批→发放预售商品房抵押备案登记表。
收费标准房屋登记费:80元/宗(住房)、550元/宗(营业用房)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办事机构: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房产窗口
地址:城东新区迎宾路(市审计局对面);
承办人员:胡朝秀 电话:0857-8345535
监督投诉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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