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最低工资员工加班工资基数是什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罗粟英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罗粟英”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最低工资员工加班工资基数是什么? 1、最低工资员工加班工资基数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本文有68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最低工资员工加班工资基数是什么?

1、最低工资员工加班工资基数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该条法律规定表明:加班费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违反最大诚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正常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在法定限度内应当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以标准工时为参照的,也就是以每周五天八小时工作制为参照的。

3、工资总额由下列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约定的注意事项

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约定优先”原则的适用并非不受任何限制,双方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当然无效。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加班费计算基数不得畸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员工工资结构通常分很多细项,但计算加班费时仅以“基本工资”或“底薪”作为计算基数,这种情况相对较多,偶尔有用人单位以“基本工资”或“底薪”与其他工资项目之和作为计算基数,也并没有包括所有工资项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畸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该约定将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

2、加班费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底线,也是法律关于工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该约定将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

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由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周期短,而劳动合同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约定的变更不及时,经常出现滞后导致约定失效。因此,当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作出调整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调整加班费计算基数的约定。

单位不得强迫职员加班,若是职员参与了加班活动,那么单位就需要按照规定向职员支付加班费。由于不同职员的正常薪资基数存在差异,而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职员的正常薪资,故此不同职员即使加班时间一样,可以获得的加班费也会存在差异。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最低工资员工加班工资基数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210355.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