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政府单位辞退临时工补偿有吗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王佳楠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王佳楠”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政府单位辞退临时工补偿有吗 如果长期临时工和用工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用工单位辞退没有经济补偿。双方都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本文有87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一、政府单位辞退临时工补偿有吗

如果长期临时工和用工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用工单位辞退没有经济补偿。双方都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单位行贿罪股东均量刑吗?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招临时工的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在劳动纠纷中,有少数单位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再次约定试用期,特别是在短期合同的续约中容易出现,这是与《劳动法》相违背的,需引起注意。

2、工作内容、职务的聘用应清楚明了,使劳动者知道自己做什么、发展空间有多大,也避免了过于频繁地“跳槽”,不利于自己的成长。

3、劳动报酬和福利。这是每一个劳动者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劳动者一定弄明白用人单位能提供哪些社会保险以及个人的缴付比例。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后扣押保险单证的做法是不对的,劳动者应依法力争。

4、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违法解约引起的纠纷较多,因此,劳动者一定要将此类条款审读清楚,避免模糊的合同措词,以免发生纠纷时,维权困难。

以上规定的条款,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在实践中,双方可用补充条款对其它事项进行约定,如教育培训、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完成工作任务的奖励等,对双方权益维护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一般在市面上比较常见的工作形式,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全日制用工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而非全日制用工其实就是属于日常常见的临时工,对于临时工终止的时候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政府单位辞退临时工补偿有吗”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20968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