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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单位签了合同第二天不干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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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赵中强”负责编辑,主要解答通常情况下是不行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如果想离职的,需要在30天以前书面提出,以给用人单位以时间调整。当然有时这个时间可以少一点,如果劳动者......本文有57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通常情况下是不行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如果想离职的,需要在30天以前书面提出,以给用人单位以时间调整。当然有时这个时间可以少一点,如果劳动者还处于试用期内,那么这个时间是3天以前,可以口头提出。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离职申请,这些情形通常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巨大过错,危害到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一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保障,但在实际中,用人单位却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和工作保障。因为用人单位对此存在巨大过错,所以此时劳动者便可以随时提出离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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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劳动者的权益的,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之后,如果不想干的事可以直接走人的,但是这种情况要考虑到相应的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在工作了两天的时间是有两天工资的,但是需要扣除一部分的违约金,此时我们是一定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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