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私人老板真不怕劳动局的吗?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徐红爱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徐红爱”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私人老板真不怕劳动局的吗? 会怕的,如果被查实老板的违法行为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1.作为一个优秀的经营管理者(或用人单位与老板),首先要有社会责任感与社会信誉度,需要守法......本文有59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私人老板真不怕劳动局的吗?

会怕的,如果被查实老板的违法行为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1.作为一个优秀的经营管理者(或用人单位与老板),首先要有社会责任感与社会信誉度,需要守法经营、公平与人性化管理员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才是公司立足之本,发展壮大之基。

2.称职的老板是不愿意产生劳资纠纷或让员工四处投诉的,这是因为:、员工投诉会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不利影响;员工投诉一般都会产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后果;员工投诉说明劳动关系不和谐,会影响企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消及影响。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异同有哪些

3.员工告到劳动局或劳动监察机关老板会有不利法律后果或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问题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如果出现了法人解散,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民法典》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规定不但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解散情形,同时对不同解散情形的时间结点也做了明确,例如,单位提前解散的,以“权利机构作出决议解散”的时间为准。

另外,《民法典》第七十条还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根据上述规定,在用人单位因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对劳动者的工资、补偿金、社保费等权益进行清算,清算义务人为用人单位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

私人老板还是会怕的,因为会涉及到行政处罚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问题,如果涉及到法人解散,法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私人老板真不怕劳动局的吗?”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207195.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