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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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0日16时51分0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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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谢志浩”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在单位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原则上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本文有26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在单位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原则上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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