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试用期不辞职直接走人是否合理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余海飞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余海飞”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试用期不辞职直接走人是否合理? 试用期不辞职直接走人是不合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文有85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一、试用期不辞职直接走人是否合理?

试用期不辞职直接走人是不合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公司拖欠工资我提出解除合同需不需要交接工作?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对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辞职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辞职公司不发工资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员工有辞职的权利,但辞职也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制度,员工不能随随便便辞职,另外,公司也不能在试用期内随便辞退职工,除非证明职工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试用期不辞职直接走人是否合理”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20657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