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庭上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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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庭上程序有哪些?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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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5、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
6、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
7、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
8、对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应当宣布延期裁决。
二、申请劳动仲裁要给钱吗?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不收费的。但是如果进入诉讼程序,那么是要收费的,劳动纠纷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10元。但是如果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还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三、可以委托别人代替劳动仲裁吗?
劳动仲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加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劳动仲裁庭上的程序就是先确认是否人到齐再进行开庭,然后就是双方提供相关的证据,最后就是裁定。劳动仲裁是不需要进行收费的,如果是收取了一定的费用就是违法的行为,如果自己不方便或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话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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