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杭州市车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徐波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徐波”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车辆抵押登记手续】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杭州市车辆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车辆抵押登记的管理,保护抵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本文有85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车辆抵押登记手续】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杭州市车辆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车辆抵押登记的管理,保护抵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市辖县、市)的车辆抵押登记。

第三条 杭州市车辆号牌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除各县(市)摩托车、农用车以外的车辆抵押登记。

各县(市)车辆号牌登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摩托车、农用车的车辆抵押登记。

第四条 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车辆,必须是所有权明确、无争议,并经车辆号牌登记管理部门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的车辆。

已被依法查封、扣押以及其他按规定不能过户的车辆,不得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第五条 车辆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车辆抵押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车辆号牌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 申请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时,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向车辆号牌登记管理部门提交《车辆抵押登记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车辆的行驶证;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一方或双方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和权限证明);

(四)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 车辆抵押登记应包括以下内容: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合同,抵押车辆的名称、数量和价值,抵押担保的范围,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车辆抵押期限应与抵押合同有效期相一致,但不得超过车辆的使用年限。

第八条 车辆号牌登记管理部门受理车辆抵押登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下列内容:

(一)应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备、准确;

(二)用作抵押的车辆是否重复登记;

(三)抵押期限是否在抵押车辆的权属期限或可交易年限内。

车辆号牌登记管理部门经审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车辆抵押登记证》,并在车辆抵押合同上签注《车辆抵押登记证》的编号、日期,加盖登记专用章;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登记。

车辆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车辆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变更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或者担保范围、期限的,应当自达成变更车辆抵押合同的协议之日起7日内,持变更车辆抵押合同的协议、原《车辆抵押登记证》及有关证明文件,向车辆号牌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变更后的车辆抵押合同无效。

第十条 车辆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提前解除抵押合同的,应当自达成解除抵押合同协议之日起7日内,持解除抵押合同的协议、原《车辆抵押登记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向车辆号牌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主合同履行完毕或者抵押车辆损毁、灭失后,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自合同履行完毕或抵押车辆损毁、灭失之日起7日内,持原车辆抵押合同或灭失、损毁凭证和原《车辆抵押登记证》,向车辆号牌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号牌登记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抵押登记档案,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向车辆号牌登记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抵押车辆的情况。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杭州市车”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2030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