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反担保合同公证的流程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段文涛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段文涛”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第一条办理反担保合同公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其他......本文有41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第一条办理反担保合同公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办理反保证合同公证公证员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反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的《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采用抵押、质押方式担保的应提交相关的所有权证明及与之相关的批准、登记证明;

(二)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担保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担保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担保能力证明;

(三)反担保人、担保人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四)主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反担保合同文本;

(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以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一)该反担保合同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二)反担保人、担保人及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三)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的规定;

(四)合同双方已就反担保事宜达成一致。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反担保合同公证的流程”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2013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