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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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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抵押登记】浅析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融资手段不断丰富,金融机构房地产抵押信贷业务发展迅速,并已成为企业和个人融资的重要手段。但是,很多企业和个人在办理这项业务时,对抵押登记的程序与登记效力认识模糊不清,影响了工作效率,造成许多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因此,熟悉掌握抵押登记的基本知识,可以少走弯路,提高工作效率。

我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一般程序是:①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抵押审批表”;②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确认评估报告;②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填写“抵押审批表”;④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鉴证;⑤到市土地房产管理局权籍处办理抵押登记,发放土地房屋他项权证。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划拨土地上的房地产抵押,需确定补交出让金的数额,原则上应先到市土地房产管理局批租处签订设定出让合同书。

此外,有些人认为只要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抵押行为就已生效。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因为房地产抵押行为中有两个环节。一个是签定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环节,借贷双方形成债权关系;另一个是登记环节,借贷双方形成物权关系,即抵押权被法律所确认。从对债权关系与物权关系的处理方式上看,房地产登记制度有两类。一类是“登记对抗主义”,其原则是将两个行为环节分开处理,全为债权形式的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而双方之间物权关系即抵押权的形成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登记不影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关系,登记的主要法律意义在于对抗第三人,即债权清偿时,登记在先的抵押权优先于登记在后的抵押权或其他债权的清偿。另一类是“登记生效主义”,前述抵押的两个行为环节,在此被视为一个行为的两个环节,抵押行为自合同签订开始,至登记之日起生效。在我国人大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采用了“登记生效原则”。因此,提醒大家注意房地产抵押一定要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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