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新政出台?市民忙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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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抑制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中央七部委5月11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规定,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差额征收营业税。对此,一些房产业主有种种不同反应。
笔者近日从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到,随着6月1日房产新政的实施,有些市民将原来不急于转让的房产提前过户给自己的亲属。“我的儿子才13岁,本来没想将房子转到他的名下,但又怕6月1日后征税太高,所以今天赶紧过来过户。”正在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的张女士说。笔者在交易中心看到,几天前还较为冷清的交易大厅,如今已人头济济。前段时间受刚出台政策的影响,房屋交易量减少,而最近几天前来办理交易的人突然增多,平均每天发号1200个,其中,办理房产交易过户的不下500套,达到历史最高峰,且绝大部分是亲属之间的房产交易过户。一业内人士介绍说,过去亲属之间对房产的转让一般采取赠予方式,最早赠予房产是按照成本价的3%收取相关费用,后来调整为按市场评估价收取,一些家庭便将赠予方式调整为买卖了。正在办理过户的黄女士算了一笔账:在6月1日前办理房产过户交易,自己一套成交价为50万元的房子,按照1.5%的纳税比例只需缴纳7500元,6月1日后按征收全额营业税5.5%比例计算,则需缴纳2.75万元,如再加收其他税种,数目就不小了。专家指出,现行税收政策对营业税缴纳的要求是,个人购买自用一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出售时免征营业税,不足一年的差额征收。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的调整,主要目的在于增加短期炒作成本,遏制投机炒作。山东青天成律师事务所徐良律师表示,出现转让房产增多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市民对即将实施的房产新政尚未完全理解。实际上,很多房子可以等到两年后再过户。只要过了两年,收取的税费与现在还是相同的。操作过急,容易产生矛盾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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