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对方写了借条没收到钱怎么办?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尤炳辉”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向对方写了借条没收到钱怎么办? 向对方写了借条没收到钱需要举证证明没有收到借款。 1、标题 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借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本文有64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向对方写了借条没收到钱怎么办?
向对方写了借条没收到钱需要举证证明没有收到借款。
1、标题
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借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物业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纠纷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
2、正文
借条的正文要写清借给什么人或什么单位多少钱或者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并同时写清楚签订借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二、民间借款写借条应注意什么?
在民间借款纠纷中,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给法院的证据中往往只有一份“借条”,者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具体来说,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写清出借人以及借款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亲戚间的称谓或者写成小名甚至外号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另外,借条的内容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二)借款利率一定要写入借条中
很多人误以为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还款期限要在借条中体现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两年内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向对方写了借条之后,如果对方没有按照借条当中的内容借款的情况之下,那么是属于并不存在借贷关系的情况。所以此种状况之下对于债务人来说的话,是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并没有收到借款的,这一点在诉讼过程当中是非常的重要的。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向对方写了借条没收到钱怎么办?”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15374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