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肖洁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肖洁”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房地产抵押,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本文有57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房地产抵押,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莆田抵押权登记(在建工程抵

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房屋权属登记分为:

(一)总登记;

(二)初始登记;

(三)转移登记;

(四)变更登记;

(五)他项权利登记;

(六)注销登记。

房屋权属登记依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申请;

(二)权属审核;

(三)公告;

(四)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二、常见的抵押物有哪些?

可以抵押的财严包括: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对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海域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以上可抵押的财产可以概括为不动产、不动产权利、动产、特定的未来财产等几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关于房地产进行抵押的话是有一定的管理规范的,通常状况之下如果说利用房屋的所有权进行抵押,那么之后房屋所占有的一些土地方面使用也是按照法律规定来发生抵押的,必须两者是统一来进行抵押。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152874.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