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一式几份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朱洪标”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一般合同份数有几份? 贷款合同和借款合同一般是一式三份,贷款下发后,开发商会将合同给客户,或由客户亲自领取并保留,如果有进行额外公证或其它特殊事项的,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本文有60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一般合同份数有几份?
贷款合同和借款合同一般是一式三份,贷款下发后,开发商会将合同给客户,或由客户亲自领取并保留,如果有进行额外公证或其它特殊事项的,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各持有一份合同,所以也有一式四份、甚至五份的情况。
二、按揭合同份数
按揭的情况一般购房合同一式五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一般购房一式四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怎样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
三、借款合同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贷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借款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信贷计划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借款方)同银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贷款方)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停止发放新贷款。
第十六条 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偿还贷款的,应按银行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七条 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本条例第十六条罚息的计算相同。
第十八条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一般而言,由开发商,借款人和银行各保留一份,共一式三份,借款人可以由开发商转交或由借款人自行领取,而过程中有其它公证处或房产局介入,原则上会有三份以上产生,因具体事宜而变化。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一式几份”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15242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