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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担保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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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黄明芬”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银行贷款担保的作用是什么? ①协调和稳定商品流转秩序,使国民经济健康运行; ②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 ③促进借款企业加强管理,改善经营管理状况; ④巩固和发展......本文有48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银行贷款担保的作用是什么?

①协调和稳定商品流转秩序,使国民经济健康运行;

②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

③促进借款企业加强管理,改善经营管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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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巩固和发展信用关系。

二、法律规定的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

1、 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 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 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有可能是多种担保方式并存的,比如既有抵押物又有担保人,这样就充分降低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如果以不动产担保贷款,需要跟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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